同人誌

這其實是日文,意思是用同樣的人物來攥寫不同的故事。

最常出現的就是動漫人物,將他們小說化,進行不同故事,經歷不同的喜怒哀樂還有一切。

大家都喜歡同人誌,因為簡單,人物就在那裡任君調遣,你要他死也好,要他從懸崖跌下去卻長出翅膀也好,要他不顧一切的倫理束縛抱住冷香給她最激烈的吻也好,寫輪眼用出天照可是突然心臟麻痺死掉,旁邊有本死亡筆記……

唯一要做的就是構思故事,不需要描寫人物,不需要創造他的性格、服裝、態度,只要讓他在一件事故上發展適當的情緒和任務成功後去一樂吃拉麵(?)就好了。

可是,很多人並不喜歡,尤其是作家們。

那是非常灰色的一件事情,牽扯到版權問題,不過似乎又沒有。

不過是藉用你的人物嘛,又不是抄你的,大家都這麼想,可是在作家們看來這可是大大的抄襲。

人物才是所有故事中的精粹,沒有人物哪裡有喜怒哀樂,高潮迭起?多少心血花費在人物的構思上,怎麼笑怎麼怒,遇到困難哭不哭,對男人是冷漠還是假正經,喜歡她的人還是他的錢,母親和女兒車禍只剩下一包血的時候要給誰……這一些都要經驗的累計才能將人物寫得活靈活現。

可是被人搶去用了,而且,還用在糟糕的事上,令我震撼不已。

我走過書攤,裡面滿滿的是漫畫,還分日本漫畫、香港漫畫、韓國漫畫(少得可憐)以及中國漫畫。

我是不看漫畫的,我是指不租借漫畫來看。可是有一本的題目吸引了我。

火影忍者之萬花筒寫輪眼中的你。

我一呆,多麼精彩的名字,岸史老兄終於寫出有水準的標題了,於是我伸手去拿。

一拿發現不對,太薄了,而且裡面滿滿是字,不是漫畫。

我翻到第六頁,看到內容時不自覺呆住。

裡面是這麼寫:
日向默默地握緊拳頭,說:“鳴人,你真決定了?”鳴人從高頂俯瞰木葉村,說道:“是,我決定要找到他。”

日向咬牙切齒。 “不行,我不會讓你去的,他已經被判了我們,也背叛了你,他會殺了你的!”

“就算他會殺死我,我也不在乎。”

“我在乎,鳴人,我們明明好好的!”

“次,不要逼我。我今晚就要出去。”

“你滿腦子都是他,你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

鳴人轉身過來,發現日向已經出現了白眼,他的查克拉正在洶湧地奔流。

“次,你這是何苦呢?你和天天不是很親近嗎?她喜歡你……”

“我喜歡的卻不是她!鳴人,你若是要出去,就得從我身上走過去!”

“那,我就沒辦法了。影分身之術!”

……

我又翻了幾頁,快結束了,卻發現整本的重點都在這裡。

“呃咳——”佐助不敢相信他剛才聽見的話,他直覺地認為自己是練功練得走火入魔了。 “你說什麼?”

鳴人在他耳邊又說一次:“你能在不用寫輪眼之下用手里刃割破我的衣服嗎?”

佐助這才相信他沒有聽錯,也沒有走火入魔。

眼前的鳴人已經不是以前的吊車尾,他長高了,也變得成熟了。

佐助冷笑道:“你也太小看我了。雷切!”

啪嚓一聲,小李送給鳴人的緊身衣準確無誤地裂成無數的碎片,鳴人久經訓練的結實身材半裸地展現在佐助的面前,他的褲子也慢慢地碎裂,佐助的眼光慢慢地從鳴人健壯的胸肌移到他那個完美的腹肌,然後往下移到……

“你在看哪裡,佐助?”

佐助趕緊將目光移回鳴人臉上。

鳴人托起他的下巴,“你剛才想了很不妥當的事吧。”

“胡說!”

鳴人突然抓起佐助的手,抓向他自己的——

我超級無敵快速猛烈不假思索地將書緊緊蓋起來!

怎麼會有這樣的劇情!

這世界是怎麼了,到底是怎麼了!

我將書放回書架,趁一切還沒發作時跑出去。

是我離開世界太久了還是世界真的朝著我所不能想像的路途邁進?

同人誌什麼時候變成“同”性戀“人”生劇情記錄雜“志”? !

而且還是鳴人跟佐助!拜託,好歹卡卡西跟兜,鳴人跟佐助!要死。

婷說得沒錯,社會的進步和人類的進步成反比。





心得:沒有犧牲就沒有獲得。
若是想要獲得,就需要用相等的代價來交換。
這就是大自然的萬物平衡原則。

Comments

同人誌呀~雖然不會反對但是也不會說很喜歡看~再怎麼說~不管原本人物是怎樣的個性~有怎樣的人際關係~都是經過作者的"深思熟慮"創造出來的~
同人誌把劇情改掉~可以接受~但把人物關係搞複雜嘛...點點點~
不過你看到的那個也太過了~應該歸類為"成人小說"吧~現在宅男腐女的世界是很恐怖的...
乖~別在想囉~
我還在等你的小說唷~>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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