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這個字真的炕死人:前老闆、前夫、前妻、前男友,凡事只要加上一個前,形像或名譽馬上被扣二十分。

可是這個前某卻是無可否認地曾經在一段時間內創作過一段回憶,不是說忘記就能忘記的。

有的人非常介意身邊人提起他/她的前某,有的會主動提起他們的前某然後作出一大對奇怪的比較:誰比較好看、誰比較聰明、你比較愛誰,甚至會問及誰的功夫比較好。但凡提起這種話題肯定會引起比較負面的反應和結果。

就像昨天。

我和阿床阿前阿明阿月阿光去那間新開的餐廳吃午餐,起初聊得很開心,我們不住在打量裝潢、燈具、桌子、餐具、杯子,每件事都很新鮮好奇,那些服務生看到這一個人類(我)帶領著一群猴子們(你知道是誰啦),於是他們只將目錄給我。

看了那個價錢,我窒了一窒,床前明月光也是,我們看看彼此,阿月用日文問:“要不要趁機逃走?”我們都笑起來。

光:別說笑,都進來了。

月:別說英文!光,價錢很漂亮耶。

床:沒關係啦,吃了一次,下次就不來了。

月:可是……

我:好了,快點啦。

前:不如這樣,我們分開點不同的東西,然後彼此傳來傳去吃,總數除六,好嗎?

床明月光:好!

我:我才不要,你們除五,我吃我自己的。

真是的,既然大老遠跑來這裡吃,當然就是大開殺戒,吃了再說;就像出了國還在那邊扭扭捏捏省這個省那個,那怎麼叫出國旅遊?真是的。

前:我們可沒像你那樣有錢。

我:這不是有錢沒錢的問題,這是價值觀的問題。我們這一桌人個個憑自己雙手掙自己伙食,個個有一定學歷工作,薪水也頗優渥,何必為了這麼一餐絞盡腦汁,980就980啦!

他們低頭,豁然開朗,開始點餐,點了餐,前就離席上洗手間。

然後事情開始發生了。

有三個男人進來,西裝筆挺,皮鞋擦得黑亮,坐在我們旁邊的桌子,我們順眼望去,床明月光齊齊一怔,脫口:“張笨蛋!”

我大吃一驚,什麼!

他們也轉過頭來,當然,我被罵笨蛋我也會轉過頭來廝殺。

三個人我都不認識,我眼光還不知道要放在誰身上,突然就听到坐在中間的那個帶著長髮尾,穿蛋黃襯衫罩件外套的男人說道:“床明月光?”光瞪著他:“我的名字是你叫的?”

怎麼了?我一頭霧水,哪裡來的火藥味?

張:光,我——

光(怒視):不要叫我名字,小心我打你!

張:你幹什麼兇我?我又沒得罪你。

光:得罪我的姐妹,就是得罪我!

張:床明月,你們——

光:看見你就討厭,不要跟我們說話!

場面頓時尷尬得可以,兩桌人馬如坐針氈,心裡七上八下,只有我和張的兩個朋友你眼望我眼,不知道這幾個人發生什麼事。

這時,前回來了,笑著說:“guess what,裡面的馬桶不是進口貨耶,哈哈哈。”

她笑著瞥隔壁桌一眼,突然如遭電擊,臉上大大小小肌肉全部故障緊繃,像做過拉皮手術,從那個樣子來看,還以為是見鬼了。

張聽到了那個聲音,臉色也一僵,轉頭去看。

兩個人明明只有兩張椅子的距離,可是那個彼此對望的眼神,將彼此的距離拉到地球和月亮那麼遠。

大家都是過來人,看見這個眼神,我心裡是徹徹底底明白了。

這個張也算是個男人,他先打破僵局:“前。”

前胸口起伏起伏地,彷彿一開口會火山爆發,光這個好姐妹趕緊拉她坐下,“不要跟他說話,哼。”

當場所有人的胃口都沒了。

我心想何必呢,這種事不必拿到台上說嘛。可是心裡又十分好奇,這其中有什麼故事呢?怎麼開始怎麼結束,而看來床明月光都知道這個張笨蛋,為什麼我不知道?

前就做了全天下人都會做的錯事,就是她刻意無視這個人的存在,可是越無視就越顯得她對他十分在乎,我心裡暗笑,看來是有了什麼誤會之類的吧。張也是,明顯地坐立不安,有一句沒一句地回應他朋友的話題,他那兩個朋友也十分刻意地想當作剛才的事沒發生過,情況是一直惡化下去。

為了不讓他們明白,我用日文問:“月,解釋一下。”

月勉為其難地開口:“前男友。”

“瞎子都看得出來,我是說何時導致這個情況。”

“幾個月了吧。”

前看著我們兩個,問道:“你們兩個在說什麼?”

我笑瞇瞇:“月說那個服務生很帥,很想認識他。”月苦著一張臉,承認這個總比坦白我們說她故事來的比較沒有危險性,若是坦白了,我怕這頓飯就沒得吃了。

所有的美食到我們的面前都變成沒有意義,可是我不得不提一杯名叫Virgin Manhattan的調飲,酸酸甜甜,太讚了!說真的,我喝一口就讚揚一聲,床前明月光也搶來一人吸一口,喝完個個眼睛都亮起來,這種酸中帶甜的味道十分適合女孩子。

床:服務生,再來兩杯Virgin Manhattan!

月大驚(用日文):床,很貴啊!

我:月,你有沒有想過,這服務生可能聽得懂日文,你白費心機了。

月:……

哄堂大笑。

沒錯,是哄堂,意思是包括張先生。

床前明月光一起瞪他:“你笑什麼?”

張沒有回答,繼續在那裡笑,他的同事也是,看來他們只是自己聊些開心的事,或者是,他們故意想整床前明月光所以做這麼幼稚的事。

我已經忘記我們是怎麼結束這頓午餐的,只記得我們先起身離席,張先生那一桌只是差兩分鐘,等同我們一起走人。

“前。”張叫她。

她僵硬地停下腳步。

我故意說:“床明月光,下次再聊。”沒想到張也說:“你們先回去吧。”也對朋友下逐客令。我對前說道:“回到家了傳簡訊給我。”前眼中露出恐懼,“你把我一個人留在這裡?你當然不能走!”

我輕輕地說:“張先生不想見到我。”

張卻說:“請你留下,沒有第三個人作潤滑劑,我們也不能說什麼。”

我聽了,就留下。

張:“前,為什麼不理睬我?”

前:“你還有臉問這種事!”

張:“我們只是分手罷了,還可以做朋友啊。”

我睜大眼睛,我終於明白為何他叫笨蛋了。分手還可以做朋友?你傻啦。

既然證實不能在一起,何必死皮賴臉繼續做朋友?

一出口我急忙掩住嘴,完了!

自小時候起,我一直很希望能發明一種儀器,將出口的那些不妥當/傷人/很白痴的話全部收回來,不得罪人,面面玲瓏,科技進步到現在,這個儀器還是沒有出現。

當然,他們聽到了。

前臉色蒼白,“你聽到了。”

我忙道:“前,我不是那個意思。”

前搖頭:“不,你說得很對,只是我一直不願意承認這件事。張笨蛋,自你與我最好的朋友一起看電影的那一刻起,我就應該這麼告訴自己了。不必多說,再見。”

我一怔,不會吧,世上還有這樣的事發生?不是說世界進步了嗎?怎麼還是在這種關係裡面兜兜轉轉,不得超生?

“還有,”前突然拉住我的手臂,牽住我的手,說道:“他是我男朋友。”

拉我下水!

怎麼可以這樣? !

張冷冷地說:“我不信。”

前撇他一眼,“你信不信關我屁事。我們走。”

我說道:“我上個洗手間,你先出去開車。”

她看都不看張一眼,就這麼走了。

留下我和他。

張:“你和他不是男女朋友。”

我說道:“你已經有女朋友,何必在乎她?”

張一臉惻然,“我早就分手了。”

“所以現在想吃回頭草?”

沒想到張居然回答我:“是,隨你怎麼說。”

我有剎那的失神。

我拿出一張名片,他也是出來做工的人,也反射性地遞名片給我。

“什麼,”他訝異,“你是心理治療師?”

他又多加一句:“好貴。”

再來一句:“對不起。”

我手揮揮,沒有跟他計較,費用這種事情,需要的人不會介意,不需要的人一毛錢都嫌太貴,沒什麼好說的,更沒什麼好解釋的。

“明晚,若是願意,請找我。第一次是樣品,不須付費,哈哈。”

“我一定會,謝謝。”

我心裡有一丁點的歉意,將生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

隨即又轉念想,總好過將我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況且,經我三寸不爛遊說之下,或許事有轉機(才怪)

看到他的名字,這整個拼圖終於湊齊了,我不禁泛起一絲笑意。

他的名字叫張本丹。

哈哈哈哈哈。

Comments

為什麼加了"前"就會被扣20分呢? > w <~!?
不懂啦~!
Anonymous said…
Ting Ting> 因為前是不屬於我們的人了,不屬於我們的,自然都不是最完美的(哈哈!),所以扣扣扣,Daniel將心地太好,應該要扣1000分才對啊!(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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