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同事紛紛趕在年頭舉辦婚禮,一星期裡面連續四天有宴,她向來討厭這種排場,竟然全推到我身上,“MM代我出席。”我瞪她一眼,她反瞪回我, “養兵千日用在一朝,你沒聽過嗎?”說得我啞口無言。 她一直是我的剋星。 第一天東式婚宴,十分盡興,魚翅羹裡是魚翅片,不是碎屑,下很重的本,又與他們熟,還撐得下去。 第二天,菜味似鞋底,幸虧新郎高大好看,英語尚算流利,最好的是岳父,他好不容易嫁了32歲的賠錢貨,大手筆酬賓,一出手是1990年紅酒,哈里路亞! 第三天到場時碰到家齊,他是女方遠親屬,我心中不住感謝主,終於找到精神支柱,撐下去。 到了第四天,我已經呆在崩潰邊緣,那次是純西式婚禮,新郎是法國人。新娘芬姐穿著一套Dior的婚紗(我不知道原來這裡有Dior婚紗),妝化得不錯,同所有的新娘一樣,美則美矣,沒有靈魂。 我拿到D(真巧),D桌在新婚席右邊第二桌,相當接近,到今天我還是一直認為被分錯桌子,因為那張桌子清一色法國人,還是老人。 他們見我坐下,十分坦白地往他們親友靠攏,馬上與我劃清界限。我大是感激,已經快崩潰了,真的沒有精神再與別人周旋。 說實話,當時,我對家母頗有怨言。 新郎很好看,他滿臉鬍渣,看起來陽剛不羈,鼻挺輪廓深,頭髮稍長,卻是一頭卷,亂糟糟的,像James Mcavoy一樣,雖然亂成一團,但是十分有魅力,性感。要男人性感不容易,現在的人都認為脫了最性感,或者若隱若現有想像空間,孰不知道性感是天分,學不來的。 看到帥哥,我稍有精神,芬姐只到丈夫肩膀,他們走在紅地毯上,穿過兩邊的餐桌,有節奏地跟在四個小孩伴郎/娘後面,終於走過D桌,芬姐小心翼翼, 肩膀上特意撒些晶粉,口紅太紅,臉頰的陰影打得不均勻,眼影……唉。新郎額頭有汗,他長得好像Tony Ward,兩夫妻目不旁視,穿過花門,停在台上。 Dior的婚紗真美,這是我腦袋唯一能想到的東西,然後就是不住喝橘汁,等待重要時刻來臨。 終於盼到了。 牧師站在他們中間,穿灰色西裝(沒禮貌),看著兩夫妻,說:“請夫妻同我一起念,新郎。” I, Guillaume Fernandez, take you Shui Fen Lee, to be my wife, to have and to hold from this day forward, for better or for worse, for richer, for p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