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早與配角

昨天聽到了一首名叫趁早的歌,仿佛是張惠妹唱的。她中人之姿,聲音卻是嘹亮。她唱說:「我可以永遠笑著扮演你的配角,在你的背後自己煎熬,如果你不想要,想別戀要趁早,就算渴望你的擁抱,忘了就好……」反覆咀嚼,格外悵然。

幾乎擧雙手贊同,是,就是這樣。我可以笑著扮演你的配角,大量付出,儘管内心蹇澀淡冕,也只會在你的背後自己煎熬,如果你不想要,還說什麽?只好戴上面具笑著送離。 務必要做到最好最溫柔最體貼。

起碼面對離開之際,能坦然無愧地說:「我對你仁至義盡,良心上完全對得起你,大量付出,你要走我也不強留,你要留我也已經不能給你更多,請自便。再見再見,不送不送。」

對得起就代表我給你足夠快樂。愛是快樂的,如果你做了什麽事情對方會快樂,何不呢?快樂是這麽奢侈的事情,也是最好的事情。你買名牌包包我不覺得快樂,那幾千塊也就付諸流水了。快樂是很簡單的事,躺在河堤旁的青草地上,用臉迎接落雪,一根冰棒分著吃,到畫廊看畫嘲笑莫内不敢畫星星,你切菜我煮肉弄一盤肉醬意大利麵……這樣就很快樂了。

愛的至高境界就是容許對方追求快樂,而且愛一個人,就愛一輩子,大前提是不包括一定要擁有對方。

當然,心内的感傷、疼痛、撕裂、不甘、憤慨、哀怨、斷腸、死意,統統得壓抑下去;儘管眼冒金星,天地旋轉,找個椅子坐,輕輕對同事說:「昨天那部電影還不錯……」

一刀兩斷是很難看的一件事。我躊躇。當然可以在背後自己煎熬,也可以七情上臉,潑婦駡街:「你這個混球/禽獸/畜牲/陽痿/〇蛋,我給你那麽多,你給過我什麽?根本不希望你加倍還我,你卻連公平對待都不能夠!我是瞎了〇眼,鬼迷心竅……」劈里啪啦。

多麽醜陋。 就算這麽嘔心瀝血,罵技高超,卻已經帶不囘任何感情,挽留不了離別,卻連尊嚴也沒了,賠了夫人又折兵,不止可憐,還會被看不起。失去親愛已經夠可憐,何必還要罵給別人聼,讓自己的虛弱照顯全世界,自己加自己一刀?

如E所說:「我並不是不傷痛,可是就算給你看見我那麽痛,你或許會一時心軟留下,不過留下來的那個名叫同情,已經不是愛了。總有一天,會愛上別人,還是要走的。又何必多難過呢?」那時聼了只覺哀傷,現在思考,事實是如此。

——可是我真的不夠勇敢,總為你忐忑為你心軟,畢竟相愛一場,不要誰心裡帶著傷。

聽到這句我背脊發涼,怎麽能寫出這東西來,是陸地神仙嗎?!(帶走…)

可是我辦不到,我就是會為你忐忑為你心軟。畢竟相愛一場,不是一朝一夕,過程已經無限付出,幾乎吐出最後一絲體力;怎麽能傷害呢,我根本不想傷害你啊……我是什麽東西對不,不中不西不上不下,又不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般的優仔,有資格開口?在連期盼都是妄求的情況下,怎麽可能多加一指傷害?要走,就揮手說再見;要留,就磕頭感謝。

他們說愛不必勉強。可是沒辦法接受。我一直不覺得那是勉強,有什麽好勉強的呢,事情不過就是這個樣子。勉強看個人,你覺得十二安士牛排是勉強,我覺巧克力奶昔是勉強。何況是外人,你哪能知道什麽是勉強,凴什麽說對雙方都不好。 如此自私,怎麽還能如此義正言辭?

囘過神來,已經駛入車庫,短短幾分鐘的歌,思緒卻飛走好遠好遠,仿佛隔世。

而其中感情與處事與我非常契合,她是這麽說的,我就這麽學了,一直這麽學著。

這是一首好歌。






ps: C、W 唱給我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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