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吉隆坡的三天……詭異(2)

“是你!”

“嗨,好久不見。”

阿裂看著她,又看著我,輕輕咳一聲。

我忙道:“啊……這位是我朋友阿裂,這位是……麗蓮。”

Meus entura sieto msykro antu shsy!

如果我有魔法棒在手就好了。

他們兩人握手,她問:“你們怎麼會在這裡?”

因為我們兩個難兄難弟正飽暖思淫欲而慾火焚身想攔街抓人拖到隱秘處打算來個雙龍入洞給對方教訓說我以後不敢亂出門了,我這個樣子出去會被別人怎樣,嗚嗚……

“來玩。你怎麼會來到這遊客區?”

“我有朋友來訪,她找洗手間,我在遠處看到默想是你還以為眼花,就過來查證,沒想到果然是你!”

我有問你那麼多嗎?

“怎麼就你一個人,男朋友呢?”

麗蓮搖頭:“我沒找他,你們有什麼計劃?”

計劃?噢,我跟阿裂準備後天訂婚然後在電影院裡面證婚接著買一座墳場做新家,打算生兩個男兩個女,一個送哈佛勾引校長,一個送耶魯勾引清潔工,一個送理工學院製造戰亂,一個送到你家做宅男然後趁你男朋友不在就強施暴亂看到你掙扎的時候冷笑邊拿出剪刀:嘴上說不要,身體卻很老實嘛看你興奮得顫抖,我就給你玩更好玩的於是將剪刀深入嘴巴里面咔嚓一聲剪掉喉嚨口的上顎肉囊……

計劃咧!

“帶我朋友走一走,他第一次來這裡。”

麗蓮訝異:“他是第一次?!”

我看著麗蓮耳朵旁邊的處女茸毛,心想閣下有資格說別人是第一次嗎?

天突然滴滴答答下起雨來。 呵,如果這時候有人騎著小綿羊卟卟摩托車赤裸上身邊唱“今天~不~~回家!”呼嘯而過,我就死而無憾了。

“下雨了,你先走吧。” 麗蓮點頭:“那下次見。”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要!!

我甚至在想以後不要來吉隆坡了。

我們躲在街道內,阿裂拍掉肩膀上和手臂上的雨水,說道:“那個女生是誰?”,“不認識。”,“不認識?!”,“我不想認定我認識她好嗎?”,“不會是你前女朋友吧……”

我瞪他一眼:“34D以下不算女人。”

“很ok呀,看過去很標致,也算長得好看。”

“你瞎了嗎!還是你中降頭了!”

“你眼光不要這麼高啦!拜託!這樣你會孤寡一輩子。”

“切,我又不是沒人要。”

“最好是啦。”

我由衷的迷惑,“你從頭到尾一直在稱讚她,為什麼?”

“問你吧,你從頭到尾好像不爽她,幹嗎?”

那就是一個很長很長很長很長很長的故事了。

茨廠街,我再說,是一個非常衝突的街道,也是知名遊客區,那裡販賣各種你知道,甚至是你不知道的東西:打火機、計算機、大把大把的衣服和大批大批的手錶、旅行包、大行李、女生飾品、水果、糖炒栗子(臭死了)、珍珠奶茶……

正宗珍珠奶茶、道地珍珠奶茶、招牌珍珠奶茶、正港台灣珍珠奶茶、原汁原味珍珠奶茶……

我看了只覺好笑,人人都說自己是名門正派原祖正宗,那這麼多“分行”是怎麼一回事?

只讓人覺得更假。

走到手錶區那裡,通通是名牌貨,可是全部都是假貨。

可是依舊大把大把人站在那裡看貨,而且價錢十分灰色。一架手錶180元,你若多看一眼,賣主會拿計算機說我扣你十巴仙,若是你顯得沒有什麼興趣,賣主就說不然這樣一口價130,你拿起來說這個款式我不大喜歡可是價錢還算可以,然後說90好了;賣主會稀里嘩啦說什麼景氣不好成本回不來的藉口來拒絕你,可是當你放下手錶作勢要走,他又慌不忙叫道:“好啦!好啦!90就90!”

重點在於這件事來來回回半刻鐘買到一個假名牌手錶時,你或許走到下一個攤位,看到一模一樣的款式,什麼都還沒說已經70元。

所以我沒有絲毫逗留,反而是阿裂一直在看,又勇敢地用他那慘不忍睹聽者傷心聞者膽寒的半吊子粵語跟老闆討價還價。

我也沒攔阻他,這裡本來就是這樣,不然怎麼叫逛街?

語言本來就是靠不住的練習與練習才能熟練的。

世上所有的事情也是這樣,噢,感情例外。

後來他突然叫我:“你看,有對錶!”

我看了那對錶一眼,名字聽都沒有聽過,十足十假貨,可是他擺在玻璃櫃子裡,說原本要上百元,今天扣41巴仙,所以這個品牌的手錶一律71元,而那雙對錶只要120元。

“要不要?”

“你買對錶幹什麼?”

“你不是要買手錶嗎?”

我揚手:“我已經有手錶啦,換了錶帶像新的。”

而且還是2006年去泰國的時候買的,那里手表用籃子裝,每一架100泰銖!

用到現在,成本是回到不要再回了。

“可是有折扣,買啦,來這種地方不買東西對不起自己。”

“阿裂,那個是……”

我嘆一口氣,“要買也不必買對錶。”

“為什麼?”

因為我沒有必要買新表,要買自然買最好的,笨蛋!

可是何必解釋呢?

“你要就拿吧。”

阿裂開心地買下來,也沒有要求降價。

可是千金難買心頭好,見他那麼開心,就不必多說什麼了。

快樂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

這就是我一直提及凡事不必解釋。 解釋了他知道這是假貨,解釋了知道假貨不值這麼多錢,解釋了知道我不喜歡那個款式,他們就會心存疙瘩,何必呢?

他們開心嘛!

當人誤會了我們,就隨他去吧,默默耕耘,自然某日會青紅皂白地把真相還給我們,解釋那麼多,給別人看來只是更虛偽的掩飾。若是有困境、有難題,就請不要再鑽進去,盡力脫身,讓誤會者自己繼續誤會,讓毀謗者繼續毀謗,讓鑽牛角尖者繼續鑽牛角尖,讓他們自己做他們自己想要做的事。 我們多說也不會讓他們豁然開朗,也不會撥雲見日,更不會一筆勾銷;浪費多番唇舌只是讓他們稍微好過/懷疑真相不是他聽的那樣/不那麼主觀地誤會你。

可是那然後呢? (梁靜茹這句歌詞實在是太好!)

沒有顯著成果,又麻煩,又浪費自己心神,又或多或少影響自己情緒,劃不來。

聖經也告訴我們,若是多說就是出於邪惡。

於是乾脆不說,人嘛,總要碰碰撞撞後才能明白事情,你一直告訴他火會燒傷、馬路危險、我不接你電話並不是在外面和人亂來、我冷淡不是因為我不愛你、我抽煙因為我被強迫、我和她分手不是因為性格而是她懷了我教授的孩子,他們全部不信,那又何必改他們的觀念?讓他們信吧。

我們找相信我們的人就好。

解釋等於掩飾,掩飾等於講故事。

我戴了上去,太大,問道:“可不可以幫我挑走兩節(是金屬節帶)?” 可是那個老闆收了錢,臉色就變了,“噢,我們只是賣表,沒有那種服務,你知道,人手不夠。你去找手錶店,他們都會做。”

看。

阿裂詫異:“我還以為他們有做!”

“啊,我也是。”

我並不算撒謊。

隨便啦。

胡亂吃了些,帶著阿裂一直走,他樂在其中,什麼都是新奇。

我卻有種很奇妙的感覺。

彷彿……我走在一個圓球裡,外面的景觀如何都與我沒有關係,好像他們是他們的,我走在那裡,卻在自己的世界。

我好想找人緊緊擁抱,如是而已。





p/s: Are you lonesome tonight?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Shock! 我不是女人! 呵呵~

從上一篇就有感覺是她會出現, 想說應該不會那麼地...世界真小!

抱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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