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each

一個人、一件物事、一本書會受歡迎必然有原因。

我一直在找尋為何漫畫會受眾多人士歡迎的原因。

但對這部分又一竅不通,只好不恥下問找弟。弟坐在那裡吃冰淇淋玩CS(某射擊遊戲)的XBOX版。

看了真是駭然,在緊湊的節奏和精準度下他居然有本事吃冰淇淋。

“有沒有漫畫看?”

他不響。

“嘿,有沒有漫畫看?”

弟一心三用,快速地給敵人爆頭(用槍射擊腦袋,鮮血噴灑…)然後說:“天下紅雨啦,你居然要看漫畫。”

我一陣尷尬:“我是做研究。”

被弟諷刺一頓:“藉口,藉口,明明是稿子寫不下去想抄襲別人點子吧。”

“亂講!告訴你,我最恨……”

弟打斷:“別吵我,漫畫在房內。走遠了一點。”

居然被趕走,世風日下啊……(徐風加落葉)TT

後來找了半天,看見一本半殘不全的漫畫,封面快與漫畫分離,寫著BLEACH。
不禁笑起來,BLEACH是漂白水的意思也~~XD

看了封面,主角是一個橘色頭髮的小鬼,好感已經減了三分,旁邊還有一堆扮相古怪的人士,惡意頓生,天,現在年輕人的品味都這麼糟糕嗎?

隨手翻閱,始終提不起勁來,這個打那個,那個打這個,邊打還要邊吆喝,打到最後不外乎英雄惜英雄,不然就是誤會,再來就是感慨身世為何明明是同類卻要為不同主子賣命而不能做朋友之類的贅言。

無聊= =

心想這次的主意錯了,這類漫畫會有什麼特別所在。

於是看也不看就隨手一丟,啪嗒,封面與本體正式分開。

我想離開之際,眼睛余光瞄著漫畫某一處。

剎那間,一種難以形容的感覺從腳底流竄到腦門,像全身被電到一般。

我發了瘋似地捉起漫畫,仔細再看一次那一格里面的故事。

一個戴著帽子的怪男人拿著一根拐杖,眼神半睡不醒,說道:“系之吾輩左手應允之石,系吾輩右手能力之石,烏石高塔的狗,絞頸的椅子,打開密門吧!”

我醒了,這咒不咒,歌不歌,詩不詩的句子,以四周之物做為咒語的本句……

擺明是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某黑暗組織的通關密語!

哇賽,這下有的瞧了,連這種故事也知道的人世上沒幾個。

頓時昇華,水準高出了好幾倍,當然情節還是一樣古板,但起碼讓我另眼相看。

我拿著漫畫下樓,對弟說:“看,我發現了一個很棒的東西!”

弟鄙夷地看著我,像看著一個頑童跑到他跟前:“又是什麼東西?”我將漫畫放到他眼前:“有沒有看到這個句子,跟你說喔,這個其實是—— ”

弟直接打斷:“XX組織會員在進行總部會議時的通關密語,簡稱暗號。”

我蹌踉退後一步:“你……知道?”我好訝異,他怎麼也會知道?弟不耐煩:“你不會因為這點小事就欣喜若狂吧,井蛙。”

井……Orz

“你是怎麼知道的?”弟沒有回答,操控著遙控器將另一個敵人爆頭。 “回答我。”弟這時按暫停,然後說:“別忘了,某人寫了部《縱橫字謎與歷代組織暗號》,後來被召來馬來西亞出席我的中三畢業典禮而不得不放棄在倫敦 Basinghall Avenue這塊黃金地表上的書本出版期——”

他頓一頓:“有人還因此生了三個月的氣呢,所以我就拿了書看看,讓他好過一點。”

他啐的一聲:“娘也真過份,我差點就能坐在家裡整天拿著某人的版權稅金度日,英鎊呢!娘眼光也太淺了,唉。”

一瞬間,高揚亢奮的情緒掉進冰窖裡。
誰說回憶總是美好的? (蔡依林:餵!)

對於自己忽然發起脾氣來,十分詫異,還以為已經將事情淡忘,豈料這時才發現根本只是埋在記憶深處,只要提起就會如波濤一般卷回來。

弟還在優哉游哉,絲毫沒發現他身邊的人垂頭喪氣心情沮喪,風涼得很:“對了,我這個星期的零用咧?你知道,現在萬物漲價,你給我的零用錢已經不夠花了。”我大驚:“你花到什麼地方去了?”弟搖頭:“那是我的事,你給錢就好。”

“付錢的是我,我當然有權知道錢怎麼花法。”,“當你將錢交在我手上時,那錢就是我的,我撕了燒了吞了是我私事。”

“錢不是你的,是你們的“阿公”(即最高元首的回文發音)的。”

“什麼叫你們的我們的,你不是呀?”

“關我什麼事,我不靠他養,與他平起平坐,他憑什麼統治我?”

後來,這件事就不了了之。

我也沒有什麼偉倫,只得到一個結論,漫畫內容越靠近現實生活會越受歡迎。比較起來,甲乙在校園內以魔杖比拚遠比丙丁在不知名的戰場上開槍來得更貼近人心。

這結論似乎不錯,貼近生活圈的哈利伯特的確比洛克人受歡迎,哆啦艾夢這個超貼近生活的漫畫也比海王子紅多了。

看來,此結論可以給國王學院人文系的喬克美•丹尼斯(以前是室友)作論文題材。

先記下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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